•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半岛官网 > 生产设备
  •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2023-08-28 18:49:54 生产设备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5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600,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2.48%,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专门干高性能PI薄膜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基本的产品系列包括热控PI薄膜、电子PI薄膜、电工PI薄膜等,其中多款产品填补了国内空白,获得西门子、庞巴迪、中国中车、艾利丹尼森、德莎、宝力昂尼、生益科技、联茂、碳元科技等国内外有名的公司的认可,大范围的应用于柔性线路板、消费电子、高速轨道交通、风力发电、5G通信、柔性显示、航天航空等国家战略新兴起的产业领域。

      公司秉承“致力材料产业,赢得全球竞争”的企业愿景,始终紧密围绕国家发展的策略及相关产业政策,十多年来坚持自主研发及创新,掌握了配方、工艺及装备等完整的高性能PI薄膜制备核心技术,已成为全世界高性能PI薄膜产品品种类型最丰富的供应商之一,打破了杜邦等国外厂商对国内高性能PI薄膜行业的技术封锁与市场垄断,跨入全球竞争的行列,用实际行动践行企业愿景与行业使命,推动高性能PI薄膜行业的国产化替代,为下游多个高技术领域的发展奠定基础。

      公司量产销售的产品主要为热控PI薄膜、电子PI薄膜和电工PI薄膜三大系列;航天航空用MAM产品为小批量销售产品;柔性显示用CPI薄膜为样品销售。

      公司的热控PI薄膜主要为高导热石墨膜前驱体PI薄膜,用于高导热石墨膜的制备,最终应用于消费电子等领域。面内取向度和易于石墨化是决定该产品竞争力的主要特性。高导热石墨膜前驱体PI薄膜经碳化、石墨化后,形成高导热石墨膜,再经压延、贴合、模切等工序后装入电子产品。

      公司的高导热石墨膜前驱体PI薄膜因具备较高的面内取向度,易于石墨化,适合整卷烧制,下游制程加工性能突出,制成高导热石墨膜后在柔韧性、耐折性等方面具有优势,进入下游知名石墨导热材料制造商的供应链。该产品属于“中国制造2025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目录(2017年版)”。

      公司的电子PI薄膜主要包含两类:电子基材用PI薄膜和电子印刷用PI薄膜。

      电子基材用PI薄膜大多数都用在FPC的制备,最终应用于消费电子、5G通信、汽车电子等领域,尺寸稳定性是决定该产品竞争力的主要特性。电子基材用PI薄膜作为绝缘基膜与铜箔贴合构成FCCL的基板部分,也可作为覆盖膜贴覆于FPC表面,用于保护线路免受破坏与氧化。公司的电子PI薄膜具备良好的尺寸稳定性,兼具良好的介电性能,可达到5微米和7.5微米的超薄规格(3微米规格产品已进行计算机显示终端送样评估),黑色电子PI薄膜具备低透光率等良好的遮盖性能。公司已进入生益科技、联茂等知名厂商的供应体系。

      电子印刷用PI薄膜制作成的电子标签主要贴覆于PCB等产品的表面,对其进行序列化标识,追溯生产全过程,帮助识别缺陷,最终应用于消费电子、5G通信、汽车电子等领域。该产品的关键特性为良好的粘结适应性。公司的电子印刷用PI薄膜具备优良的涂覆适应性,兼具尺寸稳定性、耐高温和耐化学性等特性,已进入日东电工、艾利丹尼森、宝力昂尼、德莎等全球知名标签企业的供应链。

      电工PI薄膜的基本功能为绝缘,大多数都用在电磁线绕包材料及大功率电机、变压器的匝间/层间绝缘。公司的电工PI薄膜主要为耐电晕PI薄膜,除此以外还有少量配套C级电工PI薄膜。

      耐电晕PI薄膜大多数都用在变频电机、发电机等的高等级绝缘系统,最终应用于高速轨道交通、风力发电等领域,保护绝缘系统免遭变频电机运行时局部放电导致的损坏,提高电机长时间运行的可靠性,保障高速列车的运行安全性,实现风电设备长寿命免维护。耐电晕特性是决定耐电晕PI薄膜竞争力的主要特性。公司自主研发的耐电晕PI薄膜具备优异的耐电晕性能,自2014年起,公司陆续通过西门子、庞巴迪、ABB、中国中车的产品认证,打破杜邦长期在该领域的全球垄断。

      PI薄膜因其优异的耐高低温、耐辐照等特点,可在各种极端空间环境维持性能稳定性,大范围的应用于航天航空领域。公司的航天航空用MAM产品系依托自主研发的PI复合薄膜生产技术制成,拥有非常良好的尺寸稳定性与高温密封性能。该产品目前供应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应用于我国运载火箭,填补了国内空白。

      CPI薄膜可用于屏幕盖板等柔性显示结构部件,最终应用于折叠屏手机等柔性显示电子科技类产品,其中透光率、耐弯折次数、材质刚性为关键特性。CPI薄膜的技术难度很高,目前仅有韩国KOLON、日本住友化学等极少数几家日韩企业具备供应能力,国内尚无企业具备柔性显示用CPI薄膜的量产能力。

      公司自主掌握CPI薄膜制备的核心技术,基于现有生产线年成功生产出CPI薄膜,该等产品的光学性能和力学性能优异,可折叠次数超过20万次,关键性能通过国内终端品牌厂商的评测,已实现样品销售,用于终端品牌厂商及其配套供应商的产品测试;公司正在研发的柔性OLED用CPI薄膜项目光学级产线年上半年完成调试试产,在CPI专用生产线建设完成后,可实现CPI薄膜产品在折叠屏手机等柔性显示电子科技类产品领域的应用,有望填补该领域的国内空白。

      公司基本的产品为高性能PI薄膜,主要使用在于柔性线路板、消费电子、高速轨道交通、风力发电等领域。公司通过自主研发不断开发新产品,采购原材料后进行产品生产,实行以销定产和需求预测相结合的生产模式,以及“以直销为主、代理商为辅”的销售模式,通过向下游生产企业或代理商销售的方式实现盈利。

      公司主营业务为高性能PI薄膜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行业代码C29),细分行业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下的塑料制品业(行业代码C292)。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的行业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行业代码为C29)。根据国家统计局2018年公布的《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公司产品属于新材料产业之前沿新材料中的聚酰亚胺纳米塑料薄膜。

      PI薄膜具有优良的力学性能、介电性能、化学稳定性以及很高的耐辐照、耐腐蚀、耐高低温性能,是目前世界上性能最好的超级工程高分子材料之一,被誉为“黄金薄膜”,与碳纤维、芳纶纤维并称为制约我们国家发展高技术产业的三大瓶颈性关键高分子材料之一。PI薄膜的商业化进程始于20世纪60年代,最早应用于电工绝缘领域,随着PI领域研究深入和技术升级,PI薄膜的应用领域不断拓展;20世纪七八十年代,PI薄膜的商业化应用拓展至电子领域;21世纪起,PI薄膜的更多应用领域衍生, 如用作高导热石墨的前驱体材料、柔性显示盖板材料等,韩国和中国等国家抓住产业转移的机遇,高端制造业快速地发展,PI薄膜行业随之兴起。

      我国PI薄膜的产业化进程发展较缓慢,依靠自主研发,在传统电工绝缘领域形成了较强的产业能力,但在高端电工绝缘、电子等其他应用领域的产业化能力较弱,存在新产品品种类型不足、产品性能不稳定等情形,自主掌握高性能PI薄膜完整制备技术的企业很少。高性能PI薄膜作为影响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加快速度进行发展的“卡脖子”材料,市场需求持续不断的增加,且国产化需求较迫切。公司作为国内顶级规模的多品类高性能PI薄膜专业制造商,掌握自主核心技术,顺应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发展前途良好。

      高性能PI薄膜的制备技术复杂,需对PAA树脂配方进行设计,通过精确控制流涎热风干燥过程,获得厚度均匀的PAA凝胶膜,再以定向拉伸伴随亚胺化过程制得,集成全自动控制系统提高生产控制水平。高端应用的高性能PI薄膜除应用于高端电气绝缘,还满足柔性线路板、消费电子、高速轨道交通、风力发电、5G通信、柔性显示、航天航空等多个领域的应用要求。

      完整的高性能PI薄膜制备技术最重要的包含配方、工艺及装备三方面的核心技术,配方、工艺、装备是一个有机整体,三者缺一不可。若仅仅在某个方面具有突出能力,通常难以实现高性能PI薄膜的制备并不断开发新产品品类。公司的技术优势是从研发到工艺的技术优势、从工艺到装备的技术优势共同构成的。同时公司具备从树脂合成到后处理的全套生产设备的自主设计能力,突破了我国高性能PI薄膜产业化的技术瓶颈,根据自主开发的技术工艺技术要求,自行设计非标专用设备,进行定制化采购,实现了主要设备使用和运行的自主可控性。

      公司通过17年的研发技术,成为国内少数掌握配方、工艺及装备等整套核心技术的高性能PI薄膜制造商。公司成功开发了热控PI薄膜、电子PI薄膜、电工PI薄膜、航天航空用PI薄膜等系列新产品,已成为全世界高性能PI薄膜产品品种类型最丰富的供应商之一,同时也是国内顶级规模、产线最多的高性能PI薄膜专业制造商,打破了杜邦等国外厂商对国内高性能PI薄膜行业的技术封锁与市场垄断,跨入全球竞争的行列。公司开发的多款产品填补了国内空白,获得西门子、庞巴迪、中国中车、艾利丹尼森、德莎、宝力昂尼、生益科技、联茂、碳元科技等国内外有名的公司的认可。

      公司两项产品列入“中国制造2025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目录(2017年版)”,双向拉伸PI薄膜产品荣获2012年中国新材料产业博览会金奖,无色PI薄膜产品荣获2014年中国国际新材料产业博览会金奖。

      高性能聚酰亚胺薄膜(PI薄膜)产品未来主要向高性能、多功能方向发展,从耐高温绝缘介质应用,到耐环境、超低温、高导热、超薄、结构支持、透光性等功能性应用需求愈来愈普遍,尤其适合下游特种制程工艺、易于加工等特性也慢慢的变成为新产品竞争力的主要特性。公司已具有研发、工艺和装备技术的产业工程化能力,可更短周期实现新产品的产业化,目前公司涉及的商品市场不断在发展和增长:

      PI薄膜可石墨化应用技术发展,随着电子科技类产品功耗提高、快充技术对散热性能要求更高的市场需求驱动,同时随着柔性显示器市场发展,散热用石墨膜在保持散热要求情况下,又增加对耐弯折的技术性能,提高导热、导通性和耐弯折性能,对PI薄膜本征结构变化和厚度提高又带来了新的市场应用增加空间,PI薄膜的易石墨化、适合整卷烧制、工艺节能等工艺适宜性能日益重要,市场需要也在不断增长。

      电子应用PI薄膜的高性能综合要求比较高,包括高尺寸稳定性、高模量、低介电常数、低CTE、TPI、低吸湿性、超薄、高导热等,需要满足新型智能手机、可穿戴产品的支持结构、绝缘保护和柔性线路应用的多种需求,也需要适合软硬结合线路基板、三层法工艺柔性覆铜箔板、二层法工艺柔性覆铜箔板、溅射纳米级金属等封装基板的生产的基本工艺,随着电子科技类产品更新换代,智能化、高速通讯、高速运行、轻薄化、柔性可穿戴、AI应用等持续不断的发展的新技术应用驱动,电子基材市场对高性能、功能化的PI薄膜商品市场发展带来持续增长的空间。

      电工绝缘领域的高性能化大多数表现为耐电晕、高寿命、耐环境等,满足电气产品长寿命运行的安全和可靠性,目前主要使用在于高速轨道交通应用的牵引变频电机耐电晕绕包扁线、大功率风力发电机长寿命绕包扁线,在新能源汽车领域,正在探索采用PI薄膜作为动力驱动电机导线的绕包在允许电压下不导电的材料,以提高电机输出功率和节能性。

      随着新型航天器如太阳帆、空间太阳能电站、充气式卫星以及长寿命卫星等的应用增加,抗氧原子特性、耐环境、透光性、轻薄性、大幅宽等成为航天航空用PI薄膜的发展趋势,随国家在航天航空领域的战略发展,突破西方国家技术垄断和封锁,应用需求和迫切性不断增加。

      CPI薄膜是PI应用发展的一款新型功能性薄膜,大多数表现在高透光率、耐弯折、较好的力学性能等方面,又需要满足下游高温加工制程中的耐色变,据公开报道,近年来,市场上推出Huawei Mate X、Moto Razr、Huawei Mate Xs、Moto Razr 5G、Thinkpad X1 Fold、Huawei Mate X2、Xiaomi MiX Fold、Huawei P50、荣耀 Magic V等多款智能手机和手提电脑采用CPI作为可折叠显示屏盖板薄膜,开启可折叠、柔性功能的电子显示产品的多场景应用,柔性显示用CPI薄膜作为显示器的盖板具有耐弯折、低碎裂风险、可卷对卷加工、满足大尺寸屏幕可折叠、绕曲和安全等优良特性,随着OLED等显示器产效逐渐提升、大尺寸显示产品逐渐成熟,柔性显示用的CPI市场需求和渗透率空间将极大提高。

      随着高性能PI薄膜应用领域的需求发展,拥有多条生产线、掌握多种工艺路线的企业具备更强的多品种、多系列的生产适应能力,可更加快速高效地将新产品投入量产,不断丰富产品品种类型,满足下游应用市场需求,有利于提升市场占有率和竞争能力。

      PI薄膜因其优异的物理性能、化学性能等,大范围的应用于柔性线路板、消费电子、高速轨道交通、风力发电、5G通信、柔性显示、航天航空等多个领域。随着共聚改性等新技术的运用,通过配方设计、生产的基本工艺的不断研发和提升,PI薄膜可衍生出更多满足国内新兴市场所需求的有竞争性、与客户共利共赢的产品。

      国内PI薄膜行业的整体水平与国外存在差距,高性能PI薄膜市场主要被美国杜邦、日本钟渊化学、韩国PIAM等少数国外厂商所占有,产品严重依赖进口,影响我国高技术产业链安全,同时需要支付高昂成本。快速推进关键材料国产化,高性能PI薄膜进口替代的市场空间可观,公司具备拥有独立完整的核心技术体系,在快速推进关键材料国产化政策和市场环境支持下,国产化替代很有广阔的市场机遇。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加强市场开拓,实现营业收入318,815,848.56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95%;剔除2020年同期销售生产线元的影响,较上年同期增长16.68%;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净利润56,050,404.79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25%;实现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损益的净利润50,929,456.68元,同比增长15.54%;经营性现金流净额78,383,334.26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3.17%。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情况良好。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金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统称“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和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公司结合真实的情况除运输费外,已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现对运输费执行准则要求做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一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一一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的规定并考虑到有关数据可比性,公司将运输费继续列报于销售费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于2021年1月1日起将运输费202.85万元从销售费用调整为经营成本列报。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详细的细节内容为: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将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经营成本”项目列示,不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2、本次变更将影响企业利润表中“经营成本”和“销售费用”,对公司“毛利率”等财务指标产生一定的影响,但不会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和“盈利”,不会对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做的变更和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当前的经营状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做出的合理安排, 大多数都用在项目建设、研发技术、生产经营发展等方面。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7,922,184.42元。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6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22.48%,2021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明显的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6,050,404.79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7,922,184.42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2,600,00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公司专门干高性能PI薄膜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基本的产品系列包括热控PI薄膜、电子PI薄膜、电工PI薄膜等。长期以来,高性能PI薄膜的生产制造技术主要由美国杜邦、钟渊化学等少数国外企业掌握,上述企业对我国高性能PI薄膜行业实施严格的技术封锁。高性能PI薄膜系极度影响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加快速度进行发展的“卡脖子”材料,是各工业领域的关键基础材料之一,属于我国加快培育和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近年来愈发得到国家的重视和支持,对该行业的发展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高性能PI薄膜行业系典型的资金密集型的行业,新产能建设需要大规模的资产金额的投入。进口生产线的投资金额大,公司具备生产线的设计能力,通过定制化采购实现了生产装备的国产化,相较进口生产线,投资所需成本明显降低,但各项系统配套等仍需较高强度的投资,子公司嘉兴瑞华泰项目建设及未来新产品研发的资金也需要保持一定的投入规模。

      通过15余年的持续研发技术,公司掌握了配方、工艺及装备等完整的高性能PI薄膜制备核心技术,已成为全世界高性能PI薄膜产品品种类型最丰富的供应商之一,打破了杜邦等国外厂商对国内高性能PI薄膜行业的技术封锁与市场垄断,跨入全球竞争的行列。

      作为国内为数不多掌握全套高性能PI薄膜核心制备技术的企业,公司在关键材料国产化替代的背景下,坚持高水平研发投入,持续开发新产品,提升工艺技术水平。为保持技术先进性和核心竞争力,公司将进一步增加研发投入,加强研发技术和创新,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较大。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881.58万元,同比下降8.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05.04万元,同比下降4.25%。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良好,但资金需求仍较高。由于公司目前正在建设嘉兴高性能PI薄膜项目扩充产能,资本支出金额大,且需要维持较高水准的研发技术和人才投入,公司须留存资金来满足项目建设、研发投入及流动资金等需求,充分保障公司平稳运营、健康发展。

      公司格外的重视股东回报,结合所处行业的特点及经营发展需要,综合考虑公司整体战略布局及资金需求情况,稳步有序地推进扩产、研发、市场等各项工作,确保公司经营的持续稳定发展,审慎提出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同时兼顾了公司发展和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当前的经营状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做出的合理安排。2021年末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大多数都用在项目建设、研发技术、生产经营发展等方面,以保持公司的技术一马当先的优势,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产品竞争力,逐步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1年度经营和利润情况,综合考虑公司日常经营和后续发展的资金需要及对股东的回报,制定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预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600,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2.48%,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符合《公司章程》的约定,体现了公司对投入资产的人的合理回报的重视,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最大限度地考虑了公司纯收入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各样的因素,符合《公司章程》的约定,体现了公司对投入资产的人的合理回报的重视,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沈卫华女士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并一同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鉴于沈卫华女士辞职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比例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企业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沈卫华女士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沈卫华女士将继续按照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继续履行企业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检查通过,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黄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若黄华先生被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黄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候选人黄华先生尚且还没有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科创板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企业独立董事认为:经审阅本次增补的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资料,被提名人黄华先生符合担任企业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上市企业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制度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企业独立董事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提名黄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黄华先生,男,中国国籍,1981年1月出生,硕士毕业,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2006年7月至2007年3月任东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2007年4月至2007年7月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财务;2007年8月至2011年2月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2011年2月至今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核部股权业务负责人。

      黄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有关规定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企业独立董事的情形。黄华先生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尚需进行独立董事培训,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详细情况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加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部分条款表述略微调整,其他条款不变,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改以工商登记机关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加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部分条款表述略微调整,其他条款不变,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于2022 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的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齐展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1年,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依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独立地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围绕公司合规运营、财务情况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履行等方面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做的变更和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线年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情况等事项;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情况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依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 号一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公开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0)。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最大限度地考虑了公司纯收入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各样的因素,符合《公司章程》的约定,体现了公司对投入资产的人的合理回报的重视,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2021年各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从生产经营、技术创新、项目建设、投融资、内部管理等方面着手,审慎制定2022年度经营目标。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是建立在2021年经营情况与2022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并结合公司2022年度经营目标、战略发展规划和资本预算等进行编制。

      公司监事会认为:此次薪酬方案的制定是据公司所处地区、相关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真实的情况制定的,制定过程、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降低公司运营风险,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上市公司审计的相应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独立、诚信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做审计,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另外的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能力,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2 年公司审计工作量和市场行情报价情况等与大信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1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26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262人,其中合伙人156人,注册会计师1042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0年度业务收入18.32亿元,为超过10,000家企业来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5.6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84亿元。2020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81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49.51亿元,收费总额2.3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职业保险单项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并按规定计提了职业风险基金,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相应的责任。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0年12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五洋债”案判决本所及其他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所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1年9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维持原判。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近三年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25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00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3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为瑞华泰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2014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11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为瑞华泰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4 家,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拟安排合伙人宋治忠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宋治忠,200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1997年开始在大信执业,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最近十年从事质量复核业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20 家,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2021年度审计费用53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38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含税)。2022 年度审计费用将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参照 2021 年度收费标准和实际业务情况确定。

      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履职情况做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经营成果。该所担任本公司2021年的财务审计,在工作中该事务所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认真、尽职地履行了审计职责,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鉴于大信为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请大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对大信的相关资质进行了事前核查,大信具有为上市公司审计的相应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独立、诚信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做审计,满足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续聘大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另外的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大信具有为上市公司审计的相应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独立、诚信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做审计,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续聘大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另外的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为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电话咨询
    销售热线
    产品中心
    联系我们
    cac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