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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摘要

    2023-09-05 15:46:46 技术知识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扣除已回购股份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以围绕动物养殖提供整体解决方案进行产业链业务布局,已形成相对完整的水产品产业链,畜禽产业链也在逐步构建中。基本的产品包括饲料、优质动物种苗、动保、生猪养殖。业务运营已覆盖各类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服务等全部业务环节。具体而言,公司产品有鸡、鸭、鹅、猪、鱼、虾蟹等饲料,生猪、虾苗、鱼苗、鸡等养殖品种,以及畜禽和水产养殖过程中所需的生物制品、兽药、疫苗等产品。

      饲料、种苗和动保是最核心的业务。在深刻理解养殖户需求痛点的基础上,并经过十多年持续培育开拓,水产种苗和动保业务已成为养殖环节不可或缺的产品。公司饲料业务经过二十多年发展已积累了广泛的客户资源,通过向客户提供市场稀缺的优质动物种苗、超高的性价比饲料产品,依托养殖技术服务体系带动疫苗、兽药、生物制品等动保产品发展,通过全套养殖解决方案能较好地帮助客户获得养殖成功,帮助客户在实现健康养殖的同时,也能够较好地控制养殖成本,获得终端产品的竞争优势。

      在饲料、种苗、动保业务健康发展的基础上,公司已形成养殖环节上的核心竞争力,所以近年公司开始培育养殖和食品加工业务。在畜禽养殖上,公司目前主要是生猪养殖,禽业务以提升团队能力为主。水产养殖上,公司利用自身优质种苗、饲料和动保产品,聚焦公司已具备整体优势的对虾工厂化养殖和生鱼养殖。随公司在水产品研发投入和成果呈现,将逐步拓展其他优质鱼虾品类的养殖。

      公司从饲料业务开始发展起步,因客户资源较为丰富,在深刻理解和挖掘客户的真实需求的基础上,不断丰富提供客户的产品和服务,从饲料逐步延伸到技术和经济附加值更高的种苗繁育、兽药和疫苗产品研发制造等环节中,高的附加价值产品产销规模逐步扩大,收入结构占比也逐年提升。近年,公司通过产业链的延伸,已开始慢慢地深入养殖、食品加工等产业环节,经营模式得到了有序的发展和延伸,各产业板块互为支撑和发展。

      公司饲料业务顶级规模,经营管理主要是采用原材料集中采购决策、分点生产布局、销售产品和技术服务紧密结合的经营模式。对农产品等大宗原材料采用“集团+区域中心”的集中采购模式、结合套期保值等方式能获得较好的采购成本优势和风险控制;生产上以最为贴近市场、物流便利、资源丰富为目标,进行多点布局生产,目前工厂主要分布于中国、东南亚近百个城市;经销+直销是公司的主要销售模式,侧重本地化营销,充分组建经销渠道以高效的解决养殖户的资金和运输需求,通过在养殖密集区多点布局设立服务站,技术和服务团队直接深入到养殖户提供养殖技术服务,与销售组织和管理团队形成销售和服务、渠道和养户的功能互补与协同;优质动物种苗、生物制品、兽药、疫苗均成为企业来提供服务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产品和工具,构成了一揽子的整体养殖解决方案。

      种苗和动保系列新产品的经营模式都体现了鲜明的以研发和技术为先导、以差异化产品为载体、以服务支持为主要推进策略的特点。种苗及动保产品研制投入周期长,技术积累需要较好的预见性和市场洞察能力,产品独创性强,做好服务支持必须长期投入和培养技术、知识和经验比较丰富的服务团队。因此,经营管理模式上选择了多层次的研发体系,辅之以投资起点较高的生产加工基地和更高攻击力的营销市场策略。

      公司生猪养殖业务采用一体化“自繁+养殖小区”与“公司+家庭农场”相结合的模式。“自繁+养殖小区”即自繁自养,通过引种、繁育打造祖代-父母代-商品猪产业养殖体系,将繁与育隔离,保证养殖过程安全可控。“公司+家庭农场”模式即公司为家庭农场主提供种苗、饲料、疫苗等养殖必须产品,商定养殖过程主要技术方面的要求后由农场主完成养殖过程,公司回收成品对外销售。

      水产品养殖和加工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水产品养殖主要品种为生鱼、对虾等特种水产品,凭借公司优质种苗、饲料、动保和技术优势,进行标准化、工厂化养殖,并以绿色、健康、可追溯的水产品(加工产品)供应给大型餐饮连锁企业及生鲜平台。

      公司在总部设置了研究院、采购中心、财务中心、运营发展中心、市场中心、流程与信息中心和人力资源中心、海大学院等专业职能部门,并按区域或经营品类设置多个大区/事业部。各专业中心以取得在本专业领域的技术和管理领先性为目标,为大区/事业部及各分子企业来提供技术和管理标准,提供一体化、专业化的管理与服务支持;各大区/事业部搭建管理中台,充分的发挥研发、采购、生产、管理四位一体联动机制,提升市场反应效率,充分挖掘市场,提升各业务线精细化管理上的水准和管理效率。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规定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等规定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对执行上述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影响进行了追溯调整。相关信息公开披露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三38、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2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

      2、出席人员:董事长及总裁薛华先生、副总裁及财务负责人杨少林先生、副总裁及董事会秘书黄志健先生、独立董事刘运国先生。

      3、召开方式: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届时投资的人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参与本次说明会。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公司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效果,现就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有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敬请投资者于2023年5月8日前访问,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本公司将于2022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上对投入资产的人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此次活动交流期间,投资者仍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活动界面进行互动提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赞同公司(含下属控股子公司,下同)使用自有资金最高余额不超过2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低风险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委托理财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变化影响,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增加现金管理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最高余额不超过2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现金管理余额不超过上述最高额。

      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低风险产品。单个打理财产的产品的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将根据投资的实际进展及相关法律和法规及时披露该事项的审议、协议签署和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公司选择了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发展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情况,一经发现存在可能影响企业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对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做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产品的购买等情况。

      公司在保障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升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赞同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升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正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与关联方佛山市海航兴发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兴发”)及其分子公司、五家渠泰昆植物蛋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五家渠泰昆”)、阿拉尔市瑞利恒生物蛋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瑞利恒”)、越南海大樱桃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大樱桃谷”)及其分子公司发生日常购销业务。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审批程序,现对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业务做出预计:交易总额不超过60,700万元。2022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49,146.12万元。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注:截至目前海航兴发的分子公司有罗定市兴发邢记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定兴发”)、佛山市海航禽畜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海航养殖合作社”),未来海航兴发可能会依据自己发展所需,投资新分子公司;海大樱桃谷的分子公司有平安发农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海航兴发总资产为2,683.98万元、净资产为1,803.77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12,577.07万元、纯利润是328.6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3年3月31日,海航兴发的总资产为2,325.35万元、净资产为1,558.30万元;2023年1-3月营业收入2,737.46万元、纯利润是-245.4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持有佛山市海航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海航”)87.50%股权,佛山海航持有海航兴发49%股权,自然人陈洪耀持有海航兴发51%股权;且海航兴发持有罗定兴发50%股权、持有海航养殖合作社99.96%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一关联方披露》第二章第四条第(七)项规定,海航兴发及其分子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陈洪耀不存在关联关系。

      海航兴发经营运转正常,以往履约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经核查,佛山海航及其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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