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民财物办理有限公司财物转让告诉暨与受让方寿光市通惠交易有限公司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24-03-19 00:07:51 产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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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据齐民财物办理有限公司与寿光市通惠交易有限公司达到的债务转让组织,齐民财物办理有限公司已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告贷人及担保人享有的债务转让给寿光市通惠交易有限公司,各债务对应的主合同以及担保合平等有关规定法令文件项下的悉数权力也依法转让给寿光市通惠交易有限公司。齐民财物办理有限公司特公告告诉与该等债务有关的告贷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

      寿光市通惠交易有限公司作为该等债务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所列告贷人及担保人或其继承人,自公告之日起当即向寿光市通惠交易有限公司实行主债务合同及担保合平等有关规定法令文件项下约好的还本付息职责或相应的担保职责。(若告贷人、担保人因种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撤消营业执照或许损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继承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实行职责或承当清算职责)。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到 2022年 10月20日的告贷本金余额。告贷人和担保人应支交给寿光市通惠交易有限公司的利息按告贷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法令法规或收效法令文书确认的办法核算。已确认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垫支的应由告贷人及担保人担负的诉讼费以有关法令文书确认的金额为准。

      2.若告贷人、担保人因种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撤消营业执照或损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实行职责或实行清算职责。

      4.上述主债务人、担保人如有疑问,请与齐民财物办理有限公司或寿光市通惠交易有限公司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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