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示期内,对刊出上述企业相关运营答应有贰言或发现其存在留传用户善后问题的,请向我局反映相关状况,并供给具体凭据和联系方式,以便查询处理。公示期内未收到贰言的,我局将依法刊出其相关增值电信事务运营答应。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一路40号山东省通讯管理局信息通讯管理处(邮编:250002) 信息服务事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山东省,在线数据处理与买卖处理事务:山东省 国内呼叫中心事务:山东省,互联网数据中心事务:济南市,内容分发网络事务:山东省